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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防止政商“旋转门”成“腐败门”

来源:云上咸宁 时间:2023-02-28

新时代十年来,随着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不断向纵深推进,政商“旋转门”等隐性腐败问题受到中央和社会高度关注。政商“旋转门”是指个人在政府部门和私营企业之间转换角色为利益集团谋利现象,既包括私营企业工作者进入政府部门,也包括公职人员离职后进入私营企业。


在一些国家,私企高管和商业利益集团游说者进入政府担任要职现象十分常见,极易造成资本向政治渗透。在我国,由于获取公职身份的渠道相当规范和严苛,政商“旋转门”往往表现为后者。其腐败形式往往表现为领导干部在职时积极谋划“出路”,利用职权政商勾结,“弃政从商”后继续利用余威大肆敛财。


从现实看,政商“旋转门”腐败具体有三类,一是“席卷而逃”,即已陷入腐败漩涡的领导干部出于规避风险,采取“逃逸式辞职”,然后找个企业落脚,而这个企业往往与在职时业务对口。如原浙江省建设厅处长何从华2008年辞职去辖区内一房企任职,2019年因当处长时“低价买房”等问题被查。二是“期权交易”,即为躲避风险打“时间差”,在任时和企业暗通款曲、输送利益,但不急于得到回报,等到企业任职后再堂而皇之拿高薪。如中国光大银行原副行长张华宇在职时为企业谋取利益,辞职后到关联企业领高薪。三是“退而不休”,一些领导干部退休后到企业任职,利用担任公职时积累的各种人脉资源,为企业和个人谋取非法利益。如甘肃省白银市政协原主席郭德清退休后任职于某公司,利用“余热”巨额受贿。


政商“旋转门”腐败本质是公权私用、权钱交易,但由于其隐蔽性强,导致查处起来并非易事。在笔者看来,防止这一问题必须针对性多措并举。一方面,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政商“旋转门”腐败的产生根源,往往在于一个人“在其政”时就存在对利益不当追求的思想病变,只是出于各种考虑最终通过“在其商”时去实现。因此,必须始终重视对在职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补足精神之“钙”。党员干部只有在灵魂深处实现在名利得失面前淡泊平静,才能筑牢离职不离党、退休不褪色的思想根基。


另一方面,在做实做细离任审计,查清可能存在的个人经济或责任问题的同时,加强对离职后从业情况的监督,既重点关注公职人员“再就业”是否违反离职从业限制性规定,又深入关注从商后是否存在领取异常报酬、充当掮客等行为。一旦发现存在政商勾结腐败现象,坚决依纪依规依法严厉追究责任,绝不手软放纵。最后,要健全落实好终身追责机制,以“人走查不凉”彻底打破一些问题干部企图通过离职换取“平安着陆”,或从政时躲从商时收的幻想。只要拿了不该拿的钱,做了不该做的事,不管何时都不搞“既往不咎”。一朝涉腐,终身追责。只有多方共同发力,才能更有效防止政商“旋转门”成“腐败门”,进而维护保持好“三个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