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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发出通知 从严压实防汛责任 从严落实防汛纪律

来源:咸宁日报 时间:2024-06-28

我市将迎来新一轮大范围强降雨。市纪委监委下发《关于严明防汛救灾工作纪律的紧急通知》,从从严压实防汛责任、从严落实防汛纪律、从严监督执纪问责三个方面,就进一步严明防汛工作纪律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要从严压实防汛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市委、市政府防汛救灾工作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担当,把防汛救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人。各级领导干部要把防汛救灾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通知强调,要从严落实防汛纪律。全市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持把纪律挺在防汛救灾工作最前线,进一步转变作风、狠抓落实,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要坚决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严禁推诿扯皮、贻误战机,要配合协作,构建联防联控机制;严禁玩忽职守、缺岗缺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巡查制度;严禁未经请示同意私自外出,要做好防汛备汛响应准备,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严禁不愿担当、临阵退缩,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防汛工作,要闻汛而动、冲锋在前,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严禁弄虚作假、瞒报漏报,要严格落实重大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制度;严禁散布、传播虚假消息,要坚决维护防汛救灾期间社会稳定;严禁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贪污、挪用、截留、挤占防汛救灾资金和物资,要坚决落实防汛救灾物资、专项资金管理要求;严禁防汛期间违反规定饮酒、打牌等行为,要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严禁借防汛救灾之名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及侵占克扣群众财物行为,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


通知对从严监督执纪问责作出要求。此外,通知还公布了防汛救灾群众监督举报电话:0715-1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