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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高新区财政局关于2021年财政预算编制情况的说明

索引号 : 000014349/2021-27019 文  号 :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单位: 咸宁高新区财政局

名 称: 咸宁高新区财政局关于2021年财政预算编制情况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8-05 17:17:12

一、2021年预算编制重点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三保”支出保障要求,高新区2021年预算进一步强化勤俭节约意识,优化支出次序,调整支出结构,在优先足额保障“三保”支出的同时,对企业大力扶持,充分发挥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

(一)突出保障“三保”支出,压减一般性支出。一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按标准据实预算,各办(部、局)及横沟桥镇聘用人员经费均由党群部核定后纳入预算,没有依据的聘用人员经费一律不纳入预算。二是压减一般性支出,按财政部规定,一般性支出压减涉及的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等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含工会经费、福利费等)。各部门按要求严格落实全年一般性支出压减10%以上。2021年,高新区财政在2020年的基础上继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管委会各部门压减一般性支出1,743万元,同比下降50.2%;对于市直派出机构,2021年按照体制文件精神不单独编列预算,其项目经费据实核拨,高新区财政对分局的一般性支出不予保障。

(二)规范项目支出编报,优化支出次序。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一是基本民生类支出项目优先纳入预算;二是兑现企业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发展等惠企项目优先纳入预算;三是上级有政策规定的、管委会党工委有会议纪要的专项,在优先保障“三保”及企业发展的前提下,视财力情况进行安排。四是各预算单位申报项目需结合财力状况,确保财政收支平衡的前提下,根据项目性质及轻重缓急予以直接安排或安排部分专项。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在“三保”前提下,加大对重点领域支持力度,将压减一般性支出而节省的财力,优先用于扶持企业,发挥资源配置的作用,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为高新区打好经济的主战场提供强大支撑。2021年本级财力拟安排科技专项15,600万元,支持园区企业发展支出专项15,500万元,扶持国有投融资平台专项7,000万元,共计38,100万元,占可用财力的57.8%。同时,2021年高新区财政新纳入一批惠企项目资金,如园区企业招工服务外包专项经费、在建项目目标考核奖励、项目建设“减负惠企”行动专项等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根据市与高新区财政体制结算,市财政给予高新区一般公共支出项目支出规模为60,000万元,据此,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预算拟安排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89万元,含人员经费5911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125万元; 

——教育配套支出调整为零;

——科学技术支出16,101万元;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管理支出22,50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7万元;

——医疗卫生和计生支出347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2,068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4,380万元;

——农林水支出3,749万元;

——支持金融发展支出3,000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15万元;

——预备费500万元;

三、各预算单位预算安排情况如下(草案):

1.高新区基本支出5,911万元。其中:

——管委会机关基本支出2,629万元。

——横沟桥镇基本支出3,094万元。

——高新区消防大队基本支出188万元。(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暂行规定》及《湖北省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实施办法》及党群部审核意见予以编列)

2.高新区各部门项目经费3,747万元,其中:

——管委会各部门项目支出1,726万元,其中:综合办公室510万元、党群工作部180万元、科技与经发局231万元、社会事务局137万元、财政局90万元、招商局150万元、政务服务局194万元、综合执法局139万元、纪工委60万元、咸嘉园办35万元。

——横沟桥镇项目支出2,021万元,包含统筹的乡村振兴资金650万元

3.高新区专项经费56,253万元。具体如下:

——刚性需求1,912万元,其中:党史学习教育专项50万元、商务活动专项150万元、财税工作协调经费50万元、咸宁海关工作经费70万元、安全维稳工作经费300万元、机关整体信息化建设92万元、托管区域各项民生类配套资金1,000万元等。

——扶持企业(含国有投融资平台)资金38,100万元,其中科技专项15,600万元、支持园区企业发展专项15,500万元、扶持国有投融资平台专项7,000万元;包含企业优惠政策兑现、纳税贡献奖励、在建项目目标考核奖励、企业转型升级配套奖励经费、科经创新奖励经费、出口奖励经费。

——预留体制机制改革4,000万元,含“十联”工作专项280万元,市直派出机构服务园区企业统筹安排700万元、农高区工作经费补助500万元、园区基础设施维修维护500万元。

——乡村振兴专项经费1,560万元,根据中央精神,2021年不再编列精准扶贫专项,转为乡村振兴专项。此外,根据上级硬性要求,2021年统筹整合的乡村振兴专项规模为2,210万元,在横沟桥镇工作经费中统筹650万元。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6,321万元,含环卫、城管、绿化、垃圾分类、污水处理、路灯电费及维修、公厕、固废清理、拖车外包、牛皮癣清理、园区公交服务、雾炮车维护等一系列城市维护费用。

——产业基金财政引导资金3,000万元。

——园区整体规划编制专项300万元。

——重大疫情防治及防汛抗旱专项经费560万元。

——预备费500万元。

以上支出合计65,911万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参照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鄂财绩发〔2017〕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采购标准,2021年高新区继续编制本级政府采购预算,全面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经各预算单位申报,财政局有关业务科室审核,2021年管委会机关、横沟桥镇及市直派出机构等部门共申报政府采购事项157项,申报金额共计14,429.6万元,申报范围严格按法定政府采购范围进行申报。

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详见附表。

2021咸宁高新区公共预算%2B采购预算.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