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2-14221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高新区财政局
名 称: 咸宁高新区财政局关于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5-12
2021年,在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在各部门和横沟桥镇的大力支持下,高新区财政局认真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主动作为,做大财税收入,落实“六保”任务,为高新区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提供坚强财政保障。
一、2021年收入完成情况
(一)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1.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0,695万元,比上年增加33,674万元,增加31.46%。
2.上级补助收入(上级专项资金)7,614万元,其中包括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410万元;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项目资金4,500万元;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百城百园”资金100万元;市级体制结算补助收入2,000万元等。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情况
政府性基金总收入57,494万元,比上年减少93,057万元,减少61.8%,其中:
1.本级国有土地出让收入23,894万元,比上年减少90,357万元,减少79.1%;
2.上级专项债收入33,600万元,比上年减少2,700万元,减少7.4%,占市级总发行量的62.9%,占比增加15个百分点,为高投重资产智能制造及双创产业园项目专项债资金。
二、2021年支出完成情况
(一)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2021年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68,534万元,刨去上级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高新区本级负担的实际支出为60,920万元(实际可用财力),实际可用财力比去年增加9,431万元,增长18.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59万元,比去年减少264万元,减少2.8%;
2.公共安全支出582万元,包含上缴2021年度咸宁市人民调解奖补基金、横沟派出所经费、治安巡逻费、一村一辅警经费、办案经费;
3.教育配套支出163万元,为乾元高新班办学经费补助;
4.科学技术支出18,951万元,比上年增加3,112万元,增长20%,为兑现企业优惠政策及双创特色载体专项等
5.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管理支出27,839万元,比上年增长12,785万元,增长85%,为兑现企业优惠政策支出及扶持国有投融资平台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8万元;
7.医疗卫生和计生支出636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1,643万元,含污水处理费;
9.城乡社区支出3,945万元;
10.农林水支出531万元;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6万元;
12.住房保障支出4500万元,为上级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基建投资4,500万元;
1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7万元,为高新区天然气应急储备服务费;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万元,为暴雨洪涝应急救助中央专项资金。
(二)上解上级支出
2021年高新区上解上级支出(中央、省、市分成部分),即为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实际可用财力的差额部分,为79,775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总支出
全年支出57,494万元,比上年减少93,057万元,减少61.8%,其中:
1.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23,894万元,比上年减少90,357万元,减少79.1%;
2.政府专项债发行支出33,600万元,财政拨付率和项目单位使用率均达到100%。
另:2021年预拨5400万经费至管委会机关账户,根据税务部门要求,用于公租房交易所需缴纳的增值税,拟作为2022年支出。
咸宁高新区财政局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