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1-21441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高新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名 称: 【重要政策】关于对横沟桥镇2021年第二批中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备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6-29 18:03:24
横沟桥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横沟桥镇2021年第二批中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备案的请示》已收悉。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1〕12号)要求,现将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91万项目计划批复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计划下达后,横沟桥镇要严格按照计划批复组织实施,不能擅自调整或变更项目,确需调整的,须报高新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重新批复后实施。
2.横沟桥镇在接到计划批复后十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实施方案报高新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咸宁高新区2021年第二批中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批复表
咸宁高新区2021年第二批中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批复表.xls
高新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