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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咸安区2024年第42批次征收土地预公告

索引号 : 000014349/2024-16906 文  号 : 咸高管征预公告〔2024〕1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名 称: 关于咸安区2024年第42批次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征收咸安区横沟桥镇李堡桥村、群力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对有关事项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横沟桥镇李堡桥村、群力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3.464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四至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咸宁国际陆港物流园项目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属于成片开发类建设活动,符合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土地用途为物流仓储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由高新区管委会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2024年 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