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3-3841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名 称: 对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1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12-14
咸宁市城管执法委:
现将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1号建议提出的“关于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一是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咸宁高新区社会事务剥离工作方案》(咸办发电[2022]14号)文件,明确咸宁高新区建成区工业企业的社会事务,原则上由市直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责,咸宁高新区配合落实;高新区建成区除工业企业外的社会事务全部由咸安区履行管理责任。二是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理顺咸宁市城区城管体制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高新区城市管理工作全部移交市城管委负责。综上所述,居民区的垃圾分类工作不在高新区职能范围内。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