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2897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高新区办公室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10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11-01
市财政局:
现将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10号提案提出的“关于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建议”方面的提案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经我区认真研究,该提案符合咸宁高新区实际情况,我区将严格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区别不同情况,积极稳妥地处理债务情况,根据相关建议适当控制债务规模与成本,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