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28985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高新区办公室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92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11-04
市住建局:
现将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92号提案提出的“关于践行高质量供水,建设幸福咸宁的建议”方面的提案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目前,咸宁高新区一期供水由联合水务承担,高新区二期供水由联合水务、思源水务共同承担,高新区三期供水由思源水务承担。根据2022年3月31日,咸宁市委、市政府办联合印发的《咸宁高新区社会事务剥离工作方案》和2022年1月26日,咸宁市委、市政府办联合印发的《咸宁市市属国有企业优化整合实施方案》相关精神,高新区范围内包含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水利和湖泊等在内的27项社会事务已全部剥离。同时,市高投集团已优化重组,与高新区无直接隶属关系。因此,针对提案建议的实施管理机构改革、成立咸宁水务集团以及摸清城乡水厂家底、确保城区三条主供水线高效运营等2项建议,高新区从职能层面无法采取相应的直接性措施,后续,高新区将积极配合供水主管部门,根据供水主管部门意见,全力推进相关工作。
此外,咸宁城区范围内联合水务、南川源水务、联合水务思源水务三家供水企业供水定价以及代征代缴污水处理费等事宜,长期以来一直由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管理协调,针对“依法依规主城区同城同质同价”建议,高新区建议供水主管部门联合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商议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