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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索引号 : 000014349/2020-17885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高新区财政局

名 称: 关于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0-29 11:00:38

市审计局:

根据审计工作要求,现将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重点项目管理多计工程款的问题

(一)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

咸宁高新区三期横一路道路景观工程多计工程款1260.87万元。

(二)基本情况

咸宁市荣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咸宁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于2012年12月11日至12月13日、2012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在南鄂晚报、咸宁市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两次招标公告,两次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仅有厦门日懋城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报名,两次招标失败,根据《咸宁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文件〔2013〕136号》直接发包厦门日懋城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2013年9月15日咸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厦门日懋城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合同金额11864.77万元。

(三)最新整改进展情况

处理结果:对多计工程款12608726.33元予以调减,该工程审定金额经施工单位同意为50762635.53元。因厦门日懋城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承接施工共计4个项目(三期横一路、三期横三路、三期纵一路、小榄一二四路)审定金额共计106634086.42元,已经全部付清。

(四)追责问责情况

该项目2015年巡视整改过程中,对原咸宁市委常委、原咸宁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程某某给予免除职务、开除党籍处分;对原咸宁经济开发区工委委员程某某给予免除职务、开除党籍处分;对原咸宁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局长杨某给予免除职务、开除党籍处分。

(五)健全体制机制制度

强化项目造价管控,精细化管理落到实处。一是严把送审关。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资料,高新区从2016年起聘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把关,再向审计部门报送结算送审资料。二是高新区成立审计科。在审计部门下放对于5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的审计职能的大背景下,为加强对高新区基础设施项目的监督,强化造价管控职能,高新区管委会于2018年9月成立审计科,审计科为高新区监察局内设科室,负责高新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审计工作,建立审计、监察联动制度,增强高新区自查、自纠、自改能力。

二、重点项目管理建设程序不合规的问题

(一)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

香城大道(旗鼓大道-咸通高速)北侧道路改造工程,该项目未经公开招投标,建设单位将工程直接发包,涉及金额1883.25万元。

(二)基本情况

该工程发包方是咸宁市荣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14年7月29日委托咸宁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该工程由湖北华生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2014年9月2日咸宁市荣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湖北华生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金额18832480.08元,施工内容主要为4.65公里人行道修建及配套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给水管网、混凝土挡墙等。

(三)最新整改进展情况

规范管理项目发包问题。2017年通过公开遴选建立零星维修工程备选库,从根本上杜绝20万元以下零星维修工程直接发包的问题,同时对20万元以上项目,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做到应招尽招。

三、重点项目预算未经评审的问题

(一)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

高新区35KV横高线迁改工程,该项目预算为422.76万元,未经市投资评审中心评审。

(二)基本情况

高新区35KV横高线迁改工程由高新区建设管理局发包给咸宁市咸安区电业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并在工程开工后与施工单位补签了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4227600元,施工内容主要为3.8km单回架设。

(三)最新整改进展情况

对多计工程款2394564.18元予以调减,该工程审定金额经施工单位同意为2319620.82元。目前已完成付款2000000元,余款319620.82元待根据施工单位申报后予以审批支付。

(四)追责问责情况

该项目2015年巡视整改过程中,对原咸宁经济开发区工委委员程某某给予免除职务、开除党籍处分;对原咸宁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局长杨某给予免除职务、开除党籍处分。

(五)健全体制机制制度

规范项目前期程序,从源头处防微杜渐。从源头处规范项目前期程序,新建项目严格遵循《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一般流程,为后期项目结算审计打下良好基础。

四、教育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基本情况

高新区横沟桥镇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1名中级职业教育阶段学生应享受未享受“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涉及金额0.15万元。

(二)整改措施

一是结合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雨露计划迟发漏发问题整改工作,对应享受未享受“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情况进行排查。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将雨露计划补助政策宣传到户到人,确保每个贫困户家长及子女都知晓政策。

(三)整改情况

一是对该名中级职业教育阶段学生应享受助学补助0.15万元及时足额发放,补助金已于6月11日发放到位。二是借助“扶贫日”活动、支部主题党日等载体,加大政策宣传,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知晓率100%。

五、资金未及时拨付问题

(一)基本情况

杨畈村茶叶基地项目已于2019年9月竣工,并产生村集体收益,带动周边贫困户务工。至2020年7月,产业扶持奖补资金38万元挂账长达两年之久,未及时拨付到村使用。

(二)整改措施

一是对杨畈村茶叶基地项目的实施流程进行全面核查,并对项目收益情况进行验收,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二是在后期工作中加强对项目实施流程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按规章制度执行。

(三)整改情况

一是由包村党委牵头对杨畈村茶叶基地项目进行验收,并于2020年10月22日将资金拨付至村。二是严格按照《横沟桥镇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和《横沟桥镇村级扶贫项目实施管理流程图》文件精神实施项目,对资金监管办法、项目申报实施、资金拨付等流程进一步规范。




              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