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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高新区深化联合验收机制 推动重大工业项目“完工即投产”实施方案》问答解读

索引号 : 000014349/2024-13606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高新区政务服务局

名 称: 《咸宁高新区深化联合验收机制 推动重大工业项目“完工即投产”实施方案》问答解读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5-31

一、《咸宁高新区深化联合验收机制 推动重大工业项目“完工即投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助推咸宁高新区营商环境建设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更高水平迈进,全力打好项目落地攻坚战,推动省市重大工业项目早完工、早投产、早见效。根据湖北省《深化以控制成本为核心 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五大行动”工作方案》《咸宁市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等文件精神,借鉴国家高新区兄弟单位先进经验做法并结合我区工作实际,谋划了“完工即投产”改革措施,起草形成了《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工作目标是什么?

在抓实抓细重大工业项目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的前提下,进一步深化联合验收机制改革,综合运用服务前移、允许提前装饰装修、允许提前安装设备等方式,将项目审批、建设和验收等工作流程与厂房装饰装修、生产设备安装等投产环节融合起来,打造“完工即投产”绿色通道,有效推动重大工业项目验收提速,更好地支撑咸宁高新区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加快企业壮大发展。


三、《实施方案》适用范围是哪些?

答:适用范围为咸宁高新区省、市重大工业项目实施清单内项目,清单内的省、市重大工业项目若存在如下情形的不得纳入清单:

(一)涉及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重大环境影响的项目。

(二)生产或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危险品的仓库和厂房。

(三)因违反信用承诺被计入信用档案或列入黑名单的建设单位所投资的项目。

(四)建设过程中对相邻地块造成过不良影响的项目。

(五)涉及在《高毒物品目录》内或易发生职业中毒的化学品(如正己烷、二氯乙烷、三氯甲烷、四氯甲烷、四氯乙烷、乙酸甲酯等)、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项目。

(六)施工现场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的。

(七)其他不适宜的项目。


四、《实施方案》涵括哪些具体改革举措?

答:《实施方案》中列明了六大类,分别为支持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和设备订购同步、支持自主选择联合验收范围、支持分栋分批联合验收、支持提前开展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支持提前进场安装生产设备、支持优化联合验收相关事项办理流程。

1.支持项目主体工程建设与设备订购同步。企业在进行厂房主体工程建设时可提前采购生产设备,为设备进场安装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支持自主选择联合验收范围。建设单位在相关事项满足验收条件的基础上,可自主选择申请单项验收,或任意多项同时合并验收。在满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关要求且满足消防等安全生产条件的,允许建设单位在规划条件核实阶段同步开展生产办公活动。

3.支持分栋分批联合验收。在符合项目整体质量安全要求,消防、人防、给排水、供电等功能完整,达到独立、安全使用条件的前提下,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可采用单独完工验收方式,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可单独投入使用。

4.支持提前开展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在省、市重大工业项目主体结构尚未封顶前,主体结构楼层施工按照规范和设计要求且已落实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并按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完成各分部工程的验收工作后,允许装饰装修工程提前施工。

5.支持提前进场安装生产设备。对于企业而言,“支持提前进场安装生产设备”无疑能节省大量时间成本。根据《实施方案》,省、市重大工业项目在设备安装部位所在的厂房完成主体结构分部验收后,生产设备可提前进场安装,具体由建设单位向咸宁高新区提出申请,咸宁高新区收到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由分管领导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根据生产设备的行业类型明确安装过程监管的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将情况通报对应的市相关职能部门,市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做好生产设备安装工作的指导和抽查。

6.支持优化联合验收相关事项办理流程。综合运用“承诺+容缺+限期补正”等方式,加快办理省、市重大工业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档案移交、排污许可证审批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