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0-22090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高新区
名 称: 关于咸宁高新区做好工业项目“零审批”公告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2-09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高新区营商环境,夯实监管服务职能职责,确保工业项目“零审批”后期有关监管服务责任落到实处,咸宁高新区确保“零审批”申请与受理、承诺与公示、建设与监督、验收与发证四个环节落到实处,现将“零审批”建设与监管环节相关责任进行明确划分,各职能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一)市场监督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1.负责牵头组织各有关责任单位对项目“零审批”承诺事项进行集中监管;
2.负责对各职能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和跟进;
3.负责定期对监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并按领导小组的决定牵头组织相应的联合执法行动与责任追究。
(二)政务服务局
1.负责及时将已发放“零审批”通知书的企业告知相关职能部门,指导和告知项目办理环节和流程;
2.负责督促指导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并完善相关资料;
3.协调未履行“零审批”承诺的企业按照职能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
(三)环保分局
1.负责监管项目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2.负责监管项目的一般固废必须有明确的处置去向;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危险废物的储存、转移及处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3.负责监管项目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4.负责监管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及地方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控制要求;
5.负责督促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环评报告书(表),并报环保部门审批,同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环保审批程序。
(四)国土分局
1.负责督促项目按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的公告文件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并完成土地出让程序。
2.负责监管在土地招标、拍卖、挂牌过程中享受了优先发展产业优惠政策的项目在施工建设中必须按照符合国家、省优先发展产业实施。
(五)安监分局
1.负责监管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标准、规范;
2.负责监管项目在按照“零审批”规定推进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三同时”手续,不允许擅自降低安全标准;
(六)市建工处高新区监督室
1.负责监管项目必须委托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测绘、检测、图审等单位;
2.负责监管项目开工前必须完成建筑施工图纸审查;涉及特种设备安装的项目必须先进行网上开工告知;
3.负责监管项目开工前必须完成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及踏勘手续;
4.负责监管项目施工现场必须达到“六化”标准(道路硬化、冲洗槽、冲洗设备、围挡、裸土覆盖、喷淋设施);
5.负责告知建设单位开工前在人社部门购买工伤保险;
6.负责监管项目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并接受监管。
(七)规划分局
1.负责监管项目必须依法依规选择设计单位,资质等级必须符合设计单位承接范围要求;
2.负责监管项目必须开工前完成规划总平面方案图的审定;
3.负责监管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审定的规划总平面方案图进行建设。如需调整,依据法定程序申请调整规划总平面方案图;
4.负责监管项目规划总平面方案必须标注建筑物使用性质、危险类别、耐火等级、建筑层数、建筑高度、指标核算表等,临街部门建筑严禁作为经营性用房;
5.负责监管项目规划总平面设计方案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规范等要求,必须符合《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通知》要求及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6.负责监管项目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地下管线图(含CAD电子版),报高新区执法局及规划分局备案;在管网完工后,必须报送管网竣工图(含CAD电子版)到管委会执法局及规划分局备案;
7.负责督促项目建成后在进行联合验收前完成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并提供项目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纸质原件一套、电子文档资料一份);
8.负责督促项目竣工验收前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负责监管项目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并接受监管。
(八)消防大队
1.负责监管项目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并接受监管;
2.负责监管项目必须依照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上报消防机构备案。
(九)党务政务督查室
负责跟踪督查以上责任单位按照监管责任清单履职尽责落实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