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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咸宁高新区项目代办帮办服务目录

索引号 : 000014349/2020-22604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高新区政务局

名 称: 2020年度咸宁高新区项目代办帮办服务目录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2-11 10:02:37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着力解决园区项目行政审批手续有关问题,在实现项目审批落地建设过程中网上办、预约办、随时办的创新服务方式方法,明确项目秘书为项目落地提供全程“保姆式”代办帮办服务。

一、代办帮办工作原则

    1.即办事项直接办理制:程序简便,能够当天办结的事项,代办员必须当天到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办理。

    2.重大事项联合办理制:重大事项是指在建项目需要多部门联合办理事项,需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办理。

    3.上报事项负责办理制:对于当天完成办结的事项应上报领导阅知,无法办理的要做出相应解释,并请求指示。

    4.控制事项明确答复制:国家明令禁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高新区发展规划的项目,代办员应向企业做出不予以办理的合理解释。

5.代办服务工作回访制:定期对代办情况进行回访,着重了解代办事项办结率,承诺事项兑现率。

二、代办帮办服务内容

    (一)一窗受理代办。专门配备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负责企业的业务咨询、无偿代办及业务联络,受理各类项目代办帮办事项,确保企业项目负责人办事“只进一扇门,只找一个人”。全面实施“首问负责”和“一次性告知”制.对于进入代办帮办程序的事项,项目代办员(项目秘书)必须在规定工作日内坚持“能快则快、应办尽办”的原则代办完成工作事项。同时跟踪项目事项审批进程,及时向企业负责人反馈项目审批办理进展情况,适时与审批部门及相关单位进行协调沟通,直至办结完成将结果送达企业负责人。

  (二)全程跟踪帮办。政务服务局选配业务精通、服务态度好、工作责任心强的机关中层干部作为项目帮办员,负责帮办行政审批、向上报批及其他服务事项,并做好行政指导、表单申报、业务协调等全程帮办服务。项目代办员受理帮办申请后,必须做到即办件当场办结,承诺件限时办结,上报件及时办结;要主动协调化解项目报批过程中的矛盾问题,及时向办理部门反馈本部门审批意见及协调情况;对于无法解决的困难和矛盾及时上报部门或相关领导请求协调处理。

  (三)统筹协调督办。项目代办员(项目秘书)全程负责与相关部门的业务联系以及协调运转、跟踪督办。对涉及部门较多、程序复杂的申办事项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项目碰头会”、“联审会办会”或“现场办公会”,解决项目审批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直至办结有关事项。

(四)实行部门联办。对基本具备审批条件和绝大部分申报材料齐全的在建项目,实行“形式审查、先行受理”,少量材料建设单位承诺能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补正的情况下,先行预审。按照“能并则并、逐步优化”的方法,将建设项目涉及相关部门的审批事项,通过流程再造,将串联审批改为并联审批,提高项目审批服务效率。

    三、代办服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