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05932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
名 称: 关于咸宁市2023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笔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2-28
根据工作安排,咸宁市2023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笔试定于2024年3月2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3月2日(星期六)9:00—12:00
地点: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咸宁市咸安区横温路职教城内)
二、领取准考证
参加咸宁市2023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笔试人员,由各选调单位统一发放准考证。
三、有关注意事项
1.考生领取准考证后一般不得放弃考试。有特殊原因的,应向同级党委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请,由市委组织部商选调单位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弃考的,3年内不能参加各级公开选调考试。
2.考生应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缺一不可),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考试前40分钟方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考生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笔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及任何电子产品,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取消笔试资格。
4.笔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考生关注天气变化,注意出行安全。
后续工作安排,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咸宁组工网。
联系电话: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0715-8126407
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