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10595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公务员局
名 称: 咸宁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4-22
根据《湖北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组织工作方案》要求,现将咸宁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
经网上报名、考生笔试、资格复审等阶段,共有1640名考生入围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详见《咸宁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至29日,举行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单位)职位、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面向社会招录公安人民警察职位考生面试。开考时间为每天上午8:30开始,下午13:30开始(上午面试考生须在当天上午7:00之前到达面试考点;下午面试考生须在当天中午12:00之前到达面试考点)。
面试地点: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教学楼①。温泉城区考生可乘3路公交车到咸宁职教园站下车(首发站为一号桥站,发车时间为6:30),咸安城区考生可乘7路公交车到咸宁职教园站下车(首发站为北枫桥站,发车时间为6:20),考生也可驾车或乘坐出租车前往考试现场。
三、面试日程安排
各职位具体面试日程安排详见《咸宁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日程安排》(见附件2)。
四、职位取消情况
按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关于未达到竞争比例职位处理办法的指导意见,应予取消招录计划的职位如下:
通城县人民检察院(职位代码14230202007006032)原计划招录1人,只有1人通过资格复审,该招录计划予以取消。
五、有关要求
1.考生需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2.请考生提前熟悉面试地点,按时前往报到地点,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在进入候考室前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携带进入候考室、面试考场等考试区域。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的,无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透露本人和家庭人员的姓名及本人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考号、籍贯等信息,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如有违反者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以上,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
6.联系电话:0715-8126407。
附件:
咸宁市公务员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