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3-33825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名 称: 咸宁高新区区域性统一评价工作成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11-13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开发区、工业园区区域性统一评价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咸宁高新区已统一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洪水影响评价、矿产压覆、文物保护、地质灾害危险性、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等评价评估,入驻区域内符合整体规划和功能定位、属于主导产业的投资项目可不再单独进行评价,各级相关审批部门互认统一评价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区域评价成果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