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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高新区冻库冷链项目的建设投资招商公告

索引号 : 000014349/2024-34444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名 称: 咸宁高新区冻库冷链项目的建设投资招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12-28

高新区冻库冷链项目依托长江中游城市群及武汉城市圈节点区位,定位城郊大仓、平急两用,为武汉城市圈的物流体系、百姓生活,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项目以冷链仓储物流为孵化中心,助力“食品饮料水产业”高效稳定发展,建设集仓储物流、流通加工、区域分拨、应急保供、供应链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供应链基地。为加快推进项目进程,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高新区冻库冷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公开招商引入投融资实力雄厚的企业作为本项目城市合伙人,双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开展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移交等具体实施工作。现将招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主体

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项目概况

(一)合作范围

咸宁高新区冻库冷链项目的建设投资。

(二)合作模式

 招商主体委托公司(咸宁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与中选人(协同具备相应投融资实力的主体)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作为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项目管理、建设实施、运营管理等工作。

 三、招商方式

本次招商面向社会公开招商。

4、 招商条件

(一)基础性条件

1、投资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投资人2023年净资产不低于20亿元(以2023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3、投资人近三年年均营业收入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

4、投资人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以企业最新审计版财报确定的实缴资本为准);

5、投资人银行授信总额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银行授信额度以投资人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或银行出具的授信证明为准);

6、投资人和其控股股东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或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7、接受联合体参与竞商,联合体协议应注明各方责任。如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牵头方应符合以上全部要求,其他联合体成员至少符合以上第1条、第6条要求。

(二)竞争性条件

 1、比投资比例。比较公司在项目中的占股情况;

2、比融资。投资人提供冷链供应包装策划项目的融资思路方案和资金平衡思路方案;

3、比持股时长。比较公司在项目中的占股时长及回购时间;

4、比合资方案。比公司项目合资方案;

5、比业绩。优先引进具备丰富冷链供应项目投资建设经验的投资人;

(三)一票否决项

1、投资人为取得项目参与权提供虚假数据的;

2、投资人在近三年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不良信用纪录的;

3、投资人不能满足投资基础条件的;

4、投资人恶意串通、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的。

五、报名及招商文件获取

有意愿参加本招商项目的投资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2024年12月28日起至2025年01月06日18:00止,联系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报名并领取招商文件;

单位:湖北联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爱清

联系电话:13098352666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与评审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08日9时30分,地点为: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逾期递交无效,不接受邮寄、网络等其它方式递交。

(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招商单位将组织综合评审,通过评分方式推荐候选人。

 七、招商说明

 (一)本次招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答疑会,投资人可自行对项目进行现场踏勘。

(二)投资人在参与招商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自行承担。

(三)本招商公告由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湖北联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爱清

联系电话:13098352666

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