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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高新区财金局关于转发《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有关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 000014349/2026-03637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高新区财金局

名 称: 咸宁高新区财金局关于转发《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有关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年02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6-01-30

咸宁高新区财金局关于转发《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劳务报酬支付有关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咸宁高新区各局(办)、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

现将湖北省财政厅印发的《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有关要求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落实

附件:《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有关要求的通知》(鄂财采发〔2026〕1号)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有关要求的通知.pdf


咸宁高新区财金局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