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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启动气象灾害(暴雨)四级响应

索引号 : 000014349/2023-17684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防办

名 称: 咸宁市启动气象灾害(暴雨)四级响应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6-19

6月18日下午,市防办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做好18日晚的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

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我市18日晚有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雨量50~70毫米,局部100毫米以上,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电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最大小时雨强40~60毫米,短时大风可达6~8级。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自18日18时启动气象灾害(暴雨)四级响应。

通知要求,要强化防汛责任。预计当晚降雨总量大、强度大、致灾性大,各地、各成员单位要坚持底线思维,保持高度警惕,细化工作举措,全力以赴做好本轮强雨的防范工作。各类防汛责任人要立即进岗到位,加强巡查值守,重点加密病险水库和塘堰巡查,做到险情隐患早发现早处置。要加强监测预警。各地应根据水雨情及时会商,提前启动应急响应,有针对性地安排应对措施。

通知要求,要重点防范强降雨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必要时果断组织群众转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同时进一步加强中小河流、水库等防洪重点部位的安全巡查,科学调度,水位高的水库要立即采取措施降低水位,确保水库度汛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