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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启动气象灾害(低温雨雪冰冻)四级应急响应

索引号 : 000014349/2024-03976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名 称: 咸宁市启动气象灾害(低温雨雪冰冻)四级应急响应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2-02

2月2日,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发布《关于启动咸宁市气象灾害(低温雨雪冰冻)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通知》指出,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预计2月3日-7日我市有一段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平均气温0℃左右,最低气温-2℃左右。其中2月3日中雨、4日雨转雨夹雪或雪,3日-4日山区有冻雨,5日降水间歇。6日-7日还将持续雨雪天气。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经过研判,决定自2月2日16时30分启动气象灾害(低温雨雪冰冻)四级应急响应。


《通知》要求,启动气象灾害(低温雨雪冰冻)四级应急响应后,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咸宁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各项工作。要做好能源保障,保障城市运行和能源供应安全。要保障交通安全,加强春运安全管理,交通运输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采取措施,组织做好主要道路、城市道路和在建工程除雪除冰工作。要做好农业防寒防冻防风工作,做好农林果蔬、水产养殖等防冻措施,确保越冬作物顺利过冬。要强化信息发布和值班值守,严格落实气象灾害防御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