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应急管理 > 咸宁市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咸宁市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索引号 : 000014349/2026-18119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防办

名 称: 咸宁市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发布日期: 2026年07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6-07-27

受第12号台风“红霞”影响,7月27日下午至28日我市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影响最明显时段为27日夜间。根据《咸宁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第4.2.1条的规定,市防办定于7月27日9时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市防办要求,各地各单位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台风动向、雨水风情发展态势,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紧盯重点风险点位,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要强化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坚决果断避险转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和责任包保制度,重要情况按规定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