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5-00478 文 号 : 咸发高〔2024〕64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新区)
名 称: 咸宁市国际陆港综合物流园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1-01
咸宁高新产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咸宁市国际陆港综合物流园项目(一期)可研报告批复的请示》收悉。根据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与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的《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咸宁市发改委委托咸宁高新区行使咸宁高新区区域内的行政审批权。我局组织专家评审并通过评审,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411-421250-04-01-643816)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605666.67m2(923.5亩),总建筑面积94880m2,铺轨13.305km,新建桥涵354.1m。其中,新建货场及配套工程,用地面积361333.33m2(542亩),建筑面积18880m2,包含成件包装作业区、集装箱及笨重货物作业区、辅助箱场、掏装箱场、海关监管区、货运生产生活用房,新建涵洞及铺轨工程;横沟桥站改造工程用地面积79000.00m2(118.5亩);货场走行线工程用地面积42666.67m2(64亩);新建公路港工程用地面积52666.67m2(79亩),建筑面积44000m2,包含配套用房、停车场等其他配套设施;新建仓储物流园区工程,总用地面积80000.00m2(120亩),建筑面积32000m2,配套建设停车场、道路及广场等内容。
二、项目选址
本项目位于咸宁市横沟桥站北侧,具体位于京广铁路西侧、桃源大道(规划道路)东侧、武广高铁以北、新107国道(建设中)以南的围合区域。
三、建设期限
本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01528.4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5977.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674.66万元,预备费为6605.62万元,建设期利息为1270.5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券30000.00万元,其余资金通过业主自筹及申请上级资金解决。
特此批复,请据此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尽快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开工,发挥效益。
附:工程招投标审批部门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咸宁市国际陆港综合物流园项目(一期) | ||||||||
招标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备注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 √ | √ | |||||
设计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施工监理 | √ |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其 他 | √ | √ | √ | |||||
说明: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局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项目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的规定,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2024年12月27日 |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新区)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