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5-00480 文 号 : 咸发高〔2024〕65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新区)
名 称: 咸宁市存量房收购及改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1-01
咸宁高新保障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咸宁市存量房收购及改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申请》收悉。根据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与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的《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咸宁市发改委委托咸宁高新区行使咸宁高新区区域内的行政审批权。我局组织专家评审并通过评审,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411-421250-04-05-131764)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收购405套存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总面积共计39070.23㎡,其中收购菁华园共计242套住房,建筑总面积26946.92㎡,收购泰发·锦绣城共计121套住房,建筑总面积6435.45㎡,停车位126个,同时收购相邻老卫校西校区宿舍楼42套住房,建筑总面积5687.86㎡,完成项目涉及的所有保障性租赁住房室内装修及外墙处理、水、电、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二、项目选址
菁华园:咸宁高新区金桂路与甘鲁新路交汇处2号楼、12号楼、13号楼;锦绣城:咸宁市咸宁大道128号泰发·锦绣城1-4号楼;老卫校:咸宁市咸宁大道138号老卫校西区宿舍。
三、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24个月。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为 20579.5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18137.92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983.32 万元、预备费 956.06 万元、建设期利息及债券发行费用 502.20 万元。项目单位自筹筹 11579.50 万元,其余 9000.00 万元通过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特此批复,请据此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尽快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开工,发挥效益。
附:工程招投标审批部门审批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咸宁市存量房收购及改建保障性住房项目 | ||||||||
招标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备注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 √ | √ | |||||
设计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施工监理 | √ |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其 他 | √ | √ | √ | |||||
说明: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局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项目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的规定,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2024年12月27日 |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新区)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