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5-05299 文 号 : 咸发高〔2024〕69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新区)
名 称: 中建·咸宁之星商业地块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12-27
中建三局咸宁之星商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建·咸宁之星商业地块项目核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与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的《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咸宁市发改委委托咸宁高新区行使咸宁高新区区域内的行政审批权。我局组织专家评审并通过评审,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412-421250-04-01-278134)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建设高端会议酒店及办公等业态,项目建筑面积约3.6万㎡。
二、中建·咸宁之星商业地块项目位于咸宁高新区旗鼓大道与金桂大道交汇处东北侧。
三、建设期限为2024年12月至2027年12月。
四、项目建设投资约3.03亿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五、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六、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日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得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特此批复。请严格按照核准规模组织实施。
附:工程招标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中建·咸宁之星商业地块项目 | ||||||||
招标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备注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 √ | √ | |||||
设计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施工监理 | √ |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其 他 | √ | √ | √ | |||||
说明: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局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项目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的规定,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2024年12月27日 |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新区)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