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5-18287 文 号 : 咸发高〔2025〕22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新区)
名 称: 关于咸宁国际陆港物流园项目雨水箱涵工程立项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7-24
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贵单位《关于对咸宁国际陆港物流园项目雨水箱涵工程进行立项的函》收悉。根据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与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咸宁市发改委委托咸宁高新区行使咸宁高新区区域内的行政审批权。经研究,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507-421250-04-05-339336)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内容
新建排水箱涵工程,新建明渠工程,以及107国道北侧及物流园区保税物流区域防洪排涝减灾能力,保障园区及107国道北侧防洪安全:
(1)新建排水箱涵工程:物流园区北侧新建排水箱涵段,收集107国道2#、3#、4#穿路圆管涵排水,根据水文计算,新建排水箱涵净宽净高需达到3m*3m,可满足排水要求。
(2)明渠工程:根据《咸宁市陆港物流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新建排水箱涵下游为湿地公园,本次设计新建明渠。根据水文计算,新建明渠底宽需达到3.0m宽可满足排水要求。新建BxH=3.0x2.5m雨水箱涵400米,新建雨水检查井13座。
二、项目选址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咸安区横沟桥镇。
三、资金来源与筹措
项目总投资合计为1550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特此批复。请据此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尽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新区)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