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5-19364 文 号 : 咸发高〔2025〕25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新区)
名 称: 关于咸宁高新区创业公寓公租房小区星级创建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8-06
咸宁产城融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贵公司《关于请求对咸宁高新区创业公寓公租房小区星级创建项目初步设计报告进行批复的请示》收悉,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22〕17号)“对建设内容单一、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技术方案简单的政府投资项目,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经研究,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508-421250-04-01-344252)初步设计报告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咸宁高新区创业公寓公租房小区星级创建项目对扩内需、调结构、转方式具有重要作用,推动创业公寓公租房项目,不仅能改善住房困难民众的居住条件,而且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咸宁高新区创业公寓公租房小区星级创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1.项目改建规模:共改造(修缮)房屋5栋及地下室。改造(修缮)内容包括:地下室内墙、顶棚翻新重做、公寓部分卫生间重做防水并恢复墙地面、部分室内墙面重做、地下室破损排水管网设施更换、新建室外停车位,拓宽小区内车行道路。
此次包括:1.排水设施。地下室破损排水管道更换,污水管 De110长度98m,废水管De110长度105m,雨水管De110长度60m。 2.建筑修缮。公寓局部内墙破损处的铲除及翻新;地下室顶棚及墙面局部铲除翻新。此次粉刷工程:地下室墙面总工程量1788.9㎡;地下室顶棚总工程量1770.65㎡;房间墙面总工程量1226㎡。部分卫生间地面重做防水及恢复,局部墙面重做防水及恢复。 5栋公寓总计工程量3283.89㎡;部分阳台地面重做防水及恢复。 5栋公寓总计工程量2448㎡。3.室外工程。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加宽)面积为693.3㎡,新建植草砖停车位面积为898.2㎡。
2.主要改建内容:
(1)局部内墙、顶棚翻新
(2)部分卫生间重做防水
(3)地下室破损排水管道更换
(4)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加宽)
(5)新建植草砖停车位
3.设计方案
1、建筑主要设计方案
原面层拆除清理干净至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LC7.5轻骨料混凝土填充层(厚度与原填充层厚度一致);界面剂一道;最薄处 30 厚 C20 细石混凝土找坡层,1%坡向地漏,随打随抹平。地漏四周及管根部用DS M15砂浆抹小八字角;1.5+1.5 厚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厚涂型),四周墙面上翻300;20 厚 1:2.5 水泥砂浆找平层;8~14 厚地砖防滑砖铺平拍实,DTG砂浆擦缝。
2、道路主要设计方案
4c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
PC-3粘层油
6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
PC-2透层油
20cm厚C30混凝土基层(贴抗裂贴)
30cm厚毛渣石垫层(基底压实度不小于92%)。
四、项目选址
咸宁高新区创业公寓公租房小区星级创建项目位于咸宁市咸安区青龙路。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343.22万元,其中建筑与安装工程费299.5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7.30万元,预备费16.34万元,资金来源:上级财政专项资金。
六、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时间18个月,工程施工期限2025年7月—2027年1月。
特此批复。
附件1:工程招标部门审批意见
工程招标部门审批意见 | |||||||
建设项目名称:咸宁高新区创业公寓公租房小区星级创建项目 | |||||||
类别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 ||||||
设计 | √ | ||||||
施工 | √ | √ | √ | ||||
监理 | √ | ||||||
设备 | √ | √ | √ | ||||
材料 | √ | √ | √ | ||||
其他 | √ | ||||||
说明: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局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项目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的规定,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2025年8月6日 |
附件2:工程概算核定表
序号 | 工程费用名称 | 概 算 造 价(万元) | 说明 | |
工程费 | 合计 | |||
一 | 建筑安装工程 | 299.58 | 299.58 | |
1 | 道路工程 | 64.41 | 64.41 | |
2 | 墙面翻新 | 235.17 | 235.17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27.30 | ||
1 | 工程监理费 | 5.39 | 鄂建文〔2023〕34号 | |
2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6.00 | 财建[2016]504号 | |
3 | 工程设计费 | 11.66 | 厅头〔2023〕936号 | |
4 | 造价咨询费 | 4.25 | 鄂建文〔2023〕33号 | |
三 | 预备费用 5% | 16.34 | ||
四 | 建设工程总投资 | 343.22 |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新区)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