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5-23367 文 号 : 咸发高〔2025〕10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新区)
名 称: 关于咸宁高新区未来科技(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立项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9-15
咸宁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咸宁高新区未来科技(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立项的请示》收悉。根据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与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咸宁市发改委委托咸宁高新区行使咸宁高新区区域内的行政审批权。经研究,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504-421250-04-01-506889)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内容
咸宁高新区未来科技(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总用地面积133923.99㎡(约200.88亩),根据项目建设用地规划总平面布置,项目建设总建筑面积84483.70㎡,其中标准工业厂房建筑面积76674.36㎡,食堂、门房、配电房、消防控制室等配套用房的建筑面积7809.34㎡。建筑占地面积74356.16㎡,建筑系数55.52%,绿地率10.00%,容积率1.12,停车位300个。
建设内容主要为工业厂房和食堂,门房、配电房、消防控制室等配套用房,配套园区内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等。
二、项目选址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咸宁高新区青龙路与立邦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
三、资金来源与筹措
项目总投资为33733.1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134.3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790.55万元,预备费为2144.22万元,建设期利息和发行费用664.0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政府专项债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
特此批复。请据此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尽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