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5-23643 文 号 : 咸发高〔2025〕13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新区)
名 称: 关于咸宁高新区未来科技(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9-03
咸宁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咸宁高新区未来科技(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根据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与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的《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咸宁市发改委委托咸宁高新区行使咸宁高新区区域内的行政审批权。我局组织专家评审并通过评审,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504-421250-04-01-506889)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33923.99m2(约200.88亩),建设总建筑面积84483.70m2,其中标准工业厂房建筑面积76674.36m2,食堂、门房、配电房、消防控制室等配套用房的建筑面积7809.34m2,配套建设园区内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等。
二、项目选址
本项目位于咸宁高新区蕲嘉高速与贺胜路交叉处西北侧,咸宁市高新区青龙路与立邦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的区域。
三、建设期限
本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34023.1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607.5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491.58万元,预备费为1404.07万元,建设期利息和发行费用520.00万元。
资金来源:争取政府专项债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其中:企业自筹为14023.18万元,申请专项债20000.00万元。
特此批复。
附件:工程招投标部门审批意见
工程招投标部门审批意见 | |||||||
建设项目名称:咸宁高新区未来科技(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 | |||||||
类别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 √ | √ | ||||
设计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监理 | √ |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其他 | √ | √ | √ | ||||
说明: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局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项目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的规定,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