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5-24019 文 号 : 咸发高〔2025〕41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新区)
名 称: 关于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4号楼提档升级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9-15
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贵公司《关于对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4号楼提档升级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批复的函》收悉。根据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与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咸宁市发改委委托咸宁高新区行使咸宁高新区区域内的行政审批权。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要求,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508-421250-04-02-243372)初步设计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智能制造产业园第4栋厂房的一至三层厂房总面积约13980㎡,装修总面积约12700㎡(不包含已经装修的电梯间及门厅、楼梯间、卫生间等),其中一层约3640㎡、二层约 4530㎡、三层约4530㎡。主要建设内容:对智能制造产业园第4栋厂房的1、2、3 层进行提档升级改造。包括装饰装修工程(包含办公场地、仓库、实验室、无尘生产车间)、电气工程、空调系统、新风系统、FFU 系统、压缩空气管路系统等,其中80%的区域需要达到千级洁净车问装修标准。
项目前期生产企业计划投入4条高速自动化贴片线,6条自动化组装线及4条自动化包装线、1条DIP 插件线和一部分实验设备。
二、设计方案
根据建设单位提出的功能需求及原建筑条件,对智能制造产业园第4栋厂房一至三层进行提档升级改造,设计方案如下:
1、建筑与装饰装修工程
(1)办公场地及公共区域设计:
办公展厅及公共区域面积约为4540㎡,其中办公及展厅分布于一层西侧,及二层东侧。采用简约现代风格,地面铺设耐磨、易清洁的釉面仿大理石地砖,墙面大部分选用环保乳胶漆、碳晶板饰面等。合理划分办公区、会议区、休息区,确保空间利用率最大化,同时配备完善的照明系统,满足办公人员舒适办公需求。
(2)仓库设计:
其中仓库区域面积约为2800㎡,分布于一层至三层观光通道以南方向。地面采用高强度环氧树脂地坪,具备耐磨、抗压、防尘特性,便于货物搬运及地面清洁。墙面主要为机制岩棉净化板,防止货物受潮变质。根据存储货物类型,设计多层货架系统,配备智能仓储管理标识,提升货物存储与管理效率,同时设置通风设施,保持仓库内空气流通。
(3)实验室设计:
其中实验车间区域面积约为280㎡,分布于二层西侧。依据相关实验需求,地面选高强度环氧树脂地坪,墙面采用净化板,吊顶采用净化板吊顶。实验台采用耐高温、耐冲击的实芯理化板,配备专用的给排水、供电及通风系统,确保实验操作安全、便捷,同时满足实验过程中对环境温湿度的基本要求。
(4)无尘生产车间设计:
其中无尘车间面积约为7000㎡,分布于一层至三层观光通道以北方向。作为核心改造区域,80%的车间面积按千级洁净车间标准设计。地面采用环氧树脂自流平地坪,具备高平整度、无裂缝、易清洁且防静电的特点;墙面采用机制岩棉净化板,拼接处采用密封处理,防止灰尘积聚;车间内设置合理的人流、物流通道,配备风淋室、传递窗等洁净辅助设施,严格控制人员及货物进出带来的污染,保障生产环境洁净度达标。
2、机电工程设计
(1)电气工程
配置满足洁净车间、实验室、办公区及仓储区的用电需求,设计独立配电回路,保证供电稳定性。设置应急照明与备用电源,确保在断电情况下关键设备运行不断。
(2)空调与新风系统
洁净车间采用恒温恒湿空调系统,新风量及换气次数满足千级洁净标准。办公与实验室采用独立舒适性空调系统,确保室内空气品质。
(3)FFU(风机过滤单元)系统
在洁净车间顶棚布置FFU系统,均匀送风,确保室内洁净度达到千级标准。
(4)压缩空气管路系统
依据生产工艺要求,设计压缩空气主干管与分支管路,管材选用符合洁净标准的无油无污染管道。
3、节能与环保措施
(1)选用高效节能型空调设备及LED照明系统。
(2)对主要机电设备进行智能化控制,提升能源使用效率。
(3)在材料选用上优先采用环保型与可回收材料。
4、设计预期效果
通过本次改造,厂房将实现由传统生产厂房向高等级洁净厂房的升级转型,能够满足智能制造产业园入驻企业对千级洁净生产、研发实验、办公及仓储等多功能的需求,显著提升园区整体产业承载能力与竞争力。
三、项目选址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咸宁高新区范围内。
四、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5个月,建设时间2025年10月—2026年2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2077.7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41.2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7.51万元,预备费用98.94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特此批复。
附件:工程概算核定表
工程概算核定表 |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估算价值(万元) | ||||
建筑工程费 |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 安装工程费 | 其它费用 | 合计 | ||
一 | 建筑工程费用 | 1741.27 | ||||
(一) | 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4号楼提档升级改造工程 | 909.63 | 831.64 | 1741.27 | ||
1 | 装饰工程 | 909.63 | 909.63 | |||
2 | 电气工程 | 176.13 | 176.13 | |||
3 | 空调系统工程 | 129.07 | 129.07 | |||
4 | 新风系统工程 | 69.79 | 69.79 | |||
5 | FFU系统工程 | 453.63 | 453.63 | |||
6 | 压缩空气管路工程 | 3.02 | 3.02 | |||
二 | 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237.51 | ||||
1 | 建设管理费 | 97.69 | ||||
1.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35.00 | ||||
1.2 | 工程监理费 | 62.69 | ||||
2 | 前期咨询费 | 4.00 | ||||
3 | 工程勘察费设计费 | 90.07 | ||||
3.1 | 基本设计费(初设) | 30.22 | ||||
3.2 | 基本设计费(施工图设计) | 45.32 | ||||
3.3 | 施工图概预算编制费 | 7.56 | ||||
3.4 | 竣工图编制费 | 6.04 | ||||
3.5 | 施工图审查费 | 0.93 | ||||
4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9.14 | ||||
5 |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 29.13 | ||||
5.1 | 控制价及清单编制费 | 12.54 | ||||
5.2 | 预算审核费 | 11.36 | ||||
5.4 | 竣工决算编制或审核费 | 5.22 | ||||
6 | 工程保险费 | 7.49 | ||||
三 | 第三部分:预备费 | 98.94 | ||||
1 | 基本预备费 | 98.94 | ||||
四 | 工程总投资 | 2077.72 |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