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5-25886 文 号 : 咸发高〔2025〕47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新区)
名 称: 关于咸宁高新区三期智能制造产业园配套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9-30
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贵单位《关于对咸宁高新区三期智能制造产业园配套项目进行可研批复的函》收悉。根据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与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的《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咸宁市发改委委托咸宁高新区行使咸宁高新区区域内的行政审批权。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通过评审,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507-421250-04-01-988641)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1.日新路,起点紫光路,止点兴光路,全长约477.4m,红线宽度24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
2.兴光路,起点西园四路,止点日新路,全长约405.6m,红线宽度24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
3.西园四路雨污水管道,起点兴光路,止点紫光路,全长各约332.4m。
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电力通信工程等。具体规模如下:
道路工程:新建车行道11727.9m2,新建绿道3155.5m2,新建人行道3336.8m2,土方工程约84000m3,特殊路基处理5400m3。
给排水工程:新建给水管及附属,管长约1106m;新建雨水管及附属,管长约1378m;新建污水管及附属,管长约1280m。
电气工程:新建普通路灯、中杆灯约54盏(含6盏合杆),配套敷设2孔路灯管,路径长约925m;新建9孔通信排管及配套设施,管道路径长约925m;新建9孔电力排管及配套设施,管道路径长约925m。
交通工程:新建标线面积约650m2,新建合杆标志牌杆6套。
景观工程:道路两侧栽植行道树205株,路侧退让绿化13000m2。
二、项目选址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咸宁高新区范围内。
三、建设期限
本项目建设工期10个月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2813.6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2420.6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5.99万元,专项费用53.00万元,预备费133.98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资金。
特此批复,请据此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尽快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发挥效益。
附件:工程招投标部门审批意见
工程招投标部门审批意见 | |||||||
建设项目名称:咸宁高新区三期智能制造产业园配套项目 | |||||||
类别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 ||||||
设计 | √ | ||||||
监理 | √ | ||||||
施工 | √ | √ | √ | ||||
主要设备及重要材料 | √ | √ | √ | ||||
其他 | √ | √ | √ | ||||
说明: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局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项目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的规定,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2025年9月30日 |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新区)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