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5-23370 文 号 : 咸发高〔2025〕12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新区)
名 称: 关于调整安利咸宁大健康智创园项目(二期)立项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9-11
咸宁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安利咸宁大健康智创园项目(二期)立项批复的函》收悉。我局曾以咸发高〔2024〕63号文出具《关于安利咸宁大健康智创园项目(二期)立项的批复》,现根据你单位研判意见,需对项目名称以及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经研究,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412-421250-04-01-569433)立项批复调整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原项目名称:安利咸宁大健康智创园项目(二期)
现更改为:安利咸宁大健康智创园设备安装项目(二期)
二、建设规模与内容
原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实施安利咸宁大健康智创园项目基础配套工程,主要完成厂房及仓库等建筑物的强电、暖通、工艺管道、报警系统、消防系统、排烟系统、新风系统等室内配套工程,并完成室外弱电设备、启动柜、自控、纯水部分、消防设备电源监控和电气火灾监控等设备安装。
现调整为:项目主要实施安利咸宁大健康智创园设备安装项目设备安装工程,主要完成厂房及仓库等设备的配电系统、生产设备冷却系统,工艺管道、报警系统、排烟系统、生产设备送排风系统等室内设备安装工程,并完成室外弱电设备、启动柜、自控、生产供水,纯水部分、设备电源监控和电气火灾监控等设备安装工程。
三、项目选址
项目位于咸宁高新区横二路与龟山路交叉口西南侧。
四、资金来源与筹措
项目总投资319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00.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7.79万元,预备费151.90万元。
特此批复。请据此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尽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