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5-33354 文 号 : 咸发高〔2025〕73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新区)
名 称: 关于调整咸宁高新区未来科技(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资金来源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12-17
咸宁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贵公司《关于调整咸宁高新区未来科技(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资金来源的申请》收悉。为顺利推进项目建设,根据实际情况,贵单位申请资金来源由“债券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调整为“全部为建设单位自筹”。
经研究,我委同意将资金来源调整为全部为建设单位自筹。项目代码:2504-421250-04-01-506889。
特此批复。该项目其他批复内容不变。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新区)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