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5-22108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高新区项目办
名 称: 咸宁高新区冻库冷链项目(一期)申报2026年中央预算内资金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9-03
项目概况:
咸宁高新区冻库冷链项目(一期)申报2026年中央预算内资金咨询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中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宁市咸宁大道5号万通大厦8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ZG-2025CS-0826
2、项目名称:咸宁高新区冻库冷链项目(一期)申报2026年中央预算内资金咨询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按申报到位资金的1%计算,封顶40万;
5、最高限价:按申报到位资金的1%计算,封顶40万;
6、采购需求: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咨询1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直至2026年7月30日止,在此期间若未申报成功,合同自动解除且采购人无须支付任何费用。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中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宁市咸宁大道5号万通大厦808室)
3、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只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③营业执照副本;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9月15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9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咸宁市咸宁大道5号万通大厦801室(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面)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9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咸宁市咸宁大道5号万通大厦801室(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gxq.xianning.gov.cn/ (咸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
2、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授权代表除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外,还须单独提供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一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旗鼓大道1号
联 系 人:肖芬
联系方式:15272740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中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咸宁大道5号万通大厦801室
联系方式:158720015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格
电 话:15872001557
日期: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