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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高新区财金局关于对贺胜路路灯建设项目第二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索引号 : 000014349/2025-22347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高新区财金局

名 称: 咸宁高新区财金局关于对贺胜路路灯建设项目第二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9-05

一、项目名称:贺胜路路灯建设项目第二次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扬州市飞利王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高邮市高邮镇工业集中区

被投诉人: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咸宁市旗鼓大道1号

相关供应商1:湖北清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金泉湾小区A8-2

相关当事人: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发展大厦4楼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对“贺胜路路灯建设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编号:421225202406000018_二)作出的质疑答复。
投诉事项: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代理贺胜路路灯建设项目程中,涉嫌参与中标人、评审专家及采购人进行围标、串标违法活动?评审专家在审过程中,没有尽到客观、公正、审慎、科学的评标的原则,对其他投标人不公平待!本项目评审全过程中是否合规?
事实依据1: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4年10月09日00时00分,开标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采取远程不见面开标;中标单位湖北清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价仅仅比最高限价下浮了 1.9%,其他投标人价格比他家低,却没有中标,肯定存在暗箱操作的情况。投诉人通过中标公告获取的中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发现该中标人存在数据作假,骗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本局决定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金局

2025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