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5-28998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高新区营建局
名 称: 湖北擎工智能精密制造生产基地项目平整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11-05
项目概况
湖北擎工智能精密制造生产基地项目平整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浮山大畈村二组(金桂路49号湖北正为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HBZW-2025CS-041
2.项目名称:湖北擎工智能精密制造生产基地项目平整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48922.68元
5.最高限价:548922.68元
6.采购需求:湖北擎工智能精密制造生产基地项目平整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
7.工期:15个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0、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满足下列规定: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3)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初始注册企业(以营业执照登记日期为准),提供最近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提供可查询的社保截图并加盖公章。
1、时间:2025年11月06日至2025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浮山大畈村二组(金桂路49号湖北正为三楼)。
3、方式:现场领取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下列加盖公章的资料一套: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开始时间:2025年11月18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浮山大畈村二组(金桂路49号湖北正为三楼)。
时间:2025年11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浮山大畈村二组(金桂路49号湖北正为三楼)。
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2、咸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http://gxq.xianning.gov.cn/
3、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地 址:咸宁市旗鼓大道1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58720301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正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浮山大畈村二组(金桂路49号湖北正为三楼)
联 系 人:方工
电 话: 0715-8060552/1777153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