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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高新区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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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咸宁高新区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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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咸宁高新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和贯彻中央、省、市法治建设有关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培育全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着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研究部署,夯实法治建设基础。根据市依法治市办要求,由高新区司法分局牵头,会同高新区相关部门,研究制订了《咸宁高新区2021年法治工作要点》《咸宁高新区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并结合实际起草了《咸宁高新区2021-2025年法治建设规划》上党工委会研究,为全年及今后五年法治建设工作的推进打下了基础,指明了方向。

(二)强化宣传引导,积极推进“八五”普法。一是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省、市有关法治建设会议、文件精神及党内法规作为党工委会议、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内容,今年来,共组织相关学习近10次。二是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坚决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机关在职在编干部积极登录平台完成学习任务,确保参学率参考率100%;通过主题党日等活动加强国家安全法、保密法、行政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贯,培育干部职工法治思维;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党内法规、保密法、国家安全法、长江保护法、应急管理条例等知识竞赛活动,实现以赛促学;三是做好全区法治宣传。积极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百姓身边案例法治宣传百千万”“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宣讲、长江保护法专题宣讲活动。同时,通过发放宣传册、悬挂宣传标语、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多措并举开展普法教育活动,营造全区良好的法治环境氛围。

(三)多措并举,落实依法行政。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等制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二是强化法律顾问作用。根据高新区实际工作需要,今年在原有法务人员配置基础上,新增一名专业法律顾问,为高新区行政执法、重大决策、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信访维稳等工作提供专业化法律意见。今年以来,法务人员审查各类合同书、规范性文件等500余份,参与招商谈判、项目评审、项目推进、项目协调、信访维稳等各类会议100余次,办理诉讼案件8件,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推进。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了由分管副主任担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高新区综合办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牵头工作,各办(部、局)按照职责分工,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常态化重点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坚决依法做到用权、决策、执行、服务、征地拆迁、重点项目等方面内容及时公开,增强公众参与度,维护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力推进依法行政。

(四)深入督查清理,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积极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通过整治,引导高新区各部门集中排查涉企执法问题突出的单位和突出的执法问题,深刻剖析发生问题的根源及其对营商环境的危害,立行立改,规范执法行为,整顿执法作风,改进执法方式,严密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最大限度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二是开展政府失信行为治理行动,推进诚信政府建设。全面梳理以高新区管委会或以各职能部门经办或对外依法作出的承诺、签订的各类合同以及拖欠企业的各类款项进行全面清理,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依法保障政府作出的各类承诺100%兑现、签订的各类合同100%履约,严禁拖欠企业账款,损害政府公信力。三是对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相符的现行制度规章、政策进行了全面清理,同时推行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免罚清单”制度,按照鼓励创新创业的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领域50项轻微违法行为,在违法主体积极配合、及时整改的前提下,不予行政处罚。

(五)提供法律服务,实现惠企惠民。一是组织律师到园区企业开展“法润园区 春风惠企”专项活动。先后到湖北三环方向机有限公司、湖北福人金身药业有限公司、湖北和乐门业有限公司、咸宁南玻光电玻璃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以“合同风险的有效防范”、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以及“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职务侵占、公司治理、合同管理、人力资源等企业管理人员普遍关心的法律风险问题为主题的法律宣讲活动,帮助企业分析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点,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对照法治建设“三项重点工作”要求,督促指导三环公司成立法务部,为蒲瑞科公司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安排律师主动对接服务企业,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完成了蒲瑞科公司的各类账户解封,使企业能正常融资。二是为了解决中小企业有法律服务需求,但又不愿请法律顾问的问题,高新区6月份开始建立共享法律顾问制度,让中小企业和律师形成资源互补,让企业少花钱、用小钱也能聘用律师依法管理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目前已协调6家企业签订了共享法律顾问协议。以点带面,今后将在高新区中小企业范围内逐步铺开,让企业遇事找法律顾问成为常态。三是创新横沟桥镇调解方式,指导横沟桥镇在结合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深化落实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等部门,实现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法律解释等方式,为群众提供免费、高效的调解服务。四是全年高新区共调解各类纠纷227件,特别是成功调处了宏业印刷、中建七局、佳顺轮胎项目3件非正常死亡纠纷,无一上访。

(六)加强综合治理,建设平安园区。一是积极开展平安建设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册、微信公众号平台推送、流动广播宣传等方式提高群众对平安建设的参与率、知晓率,今年来在横沟桥镇范围内发放《平安创建致横沟城乡居民的一封信》5000份,发放宣传手扇5000个、反邪教宣传册2000份。二是保持高压态势,落实园区24小时巡防制度,切实提高见警率、盘查率,增强威慑力,及时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防范电信诈骗、做实社会治安防控、开展护校安园工作、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彰显了我区对违法犯罪的零容忍高压态度。三是切实履行辖区重点部位、要害部位、治安隐患的检查整改职责,加强对危爆物品、剧毒化学品备案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危险物品安全监督工作机制,清除安全隐患,营造安定环境。深入推进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工作,避免了绝大部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有效地预防了可防性案件的发生。四是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关怀救助”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吸毒人员帮教和管控措施。

二、存在问题

(一)干部职工学以致用还不够深。经过持续的教育洗礼,高新区干部职工一定程度上夯实了法治知识基础,巩固了法治理念,强化了法治思维,但是,离中央、省委、市委法治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学以致用上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法治建设工作部门参与度还不够高。虽然已明确司法分局作为高新区法治建设工作牵头部门,但存在相关部门职责不清、配合度不高等问题,没有形成一盘棋,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治建设有关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法治工作创新性还不够足。由于高新区发展任务较重,工作人员常常一人身兼多岗,法治建设主要完成规定动作,在创新设计与拓展各项自选动作上心有余而力不足,法治工作的推进和落实缺乏一定的创新性、特色性和前瞻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强化学习引导。思想意识和思维模式的培养与塑造是一个系统性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下一步将创新学习方式、拓宽学习平台,组织干部职工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强化宪法、民法典、行政法等重要法律法规的应用,引导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权、依规办事,在辖区内营造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氛围。

(二)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强化法治建设工作重要性,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确保领导到位,措施到位,监督到位,压实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打开全面推进高新区法治建设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不断学习和创新法治工作形式,坚持法治建设与日常工作、企业服务工作相结合,特别是推动普法工作从“单向教育”向“服务引导”转变。突出抓好典型引导,挖掘学法用法典型,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实际行动和良好形象,示范引领全区厉行法治。丰富各类以案释法宣传活动载体,推动以案释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取得新成效。


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2022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