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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高新区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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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发文单位:

名 称: 咸宁高新区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25日

有效性: 发文日期:

2021年,高新区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积极推进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总体情况

(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进一步规范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深入推进,高新区成立了由高新区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具体牵头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印发了《咸宁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了各有关部门具体职责和信息公开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时效性,切实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高新区常态化重点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2021年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0件,通过图文解读、视频访谈、音频、文字等形式公开政策解读16次,办理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583件,行政处罚25件,政府集中采购项目9批次,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1次,公开重要会议4次,政务督查3次,人大政协提案办理4次,决策预公开1次。

(二)规范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为规范高新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及政策咨询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及政策咨询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了《咸宁高新区依申请公开及政策咨询工作制度》。2021年,收到公民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按规范要求及时予以答复。

(三)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管理。高新区综合办具体负责信息管理工作,通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向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请教有关业务要求,明确了咸宁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加强对有关部门的协调、指导和监督,确保依法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可公开的信息及时、规范公开,同时按程序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防涉密信息泄漏。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高新区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今年以来,多次对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理清高新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目录,并就各个条目进行分工,依法及时公开有关信息。

(五)强化日常监督保障。根据《咸宁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综合办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办和检查。一是组织召开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明确重点任务分工,扎实推进全年工作开展;二是不定期对高新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内容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依法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对不及时履行依法公开义务的部门和个人及时予以通报。全年交办问题17个,约谈相关部门责任人2次;三是依法办理公众提出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举报,本年度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四是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高新区无规章制发权限,无行政事业性收费,2021年未发生行政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均按要求及时予以公开。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0

3

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高新区收通过网络渠道收到公民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予以答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高新区无涉及依申请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2020年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和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两个问题,2021年,通过咨询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印发工作制度,召开部门业务培训会,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性有了质的提升。此外,增加了图文解读、视频访谈解读、音频解读等多种政策解读形式。

(二)2021年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1)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学习。相关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还不够明确,需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2)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力度。少数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不强,需进一步加强监督考核力度,落实季度通报,压实部门责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高新区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2021年,高新区主办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均及时对答复全文进行了公开,并公开了总体情况。

2021年,高新区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督办落实,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2021年,高新区公开重大项目建设备案、核准、可研、建设管理、竣工验收等信息均进行了应公开尽公开。



               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