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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高新区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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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咸宁高新区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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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高新区高度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大力推动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咸宁高新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具体要求,充分发挥网站宣传平台作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高新区公开各类政务信息833条,征地拆迁、重大项目建设信息、建议提案办理、督查督办等事项均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各项信息发布时效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规范高新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及政策咨询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及政策咨询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了《咸宁高新区依申请公开及政策咨询工作制度》。2023年,收到公民信息公开申请7件,均按规范要求及时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高新区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管理工作,加强对有关部门的协调、指导和监督,确保依法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可公开的信息及时、规范公开。同时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加强信息公开栏目负责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对于应公开的信息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宣传、解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高新区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今年以来,优化了门户网站页面布局、栏目布局,细化了政务公开内容。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保证信息更新频率,提升发布内容质量,不断提高门户网站影响力。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设置栏目56个,其中一级栏目7个,二级栏目24个,三级栏目25个。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办和检查。组织召开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印发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推进全年工作扎实开展;认真做好业务培训、日常考核和问题整改,对公开不到位的单位及时督促指导;交办问题19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依法办理公众提出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举报,本年度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做好12345公共服务热线平台诉求件的处理回复。同时,依据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性、公开成效等方面开展社会评议,听取群众批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高新区无规章制发权限,无行政事业性收费,2023年未发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均按要求及时予以公开。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高新区通过网络渠道收到公民信息公开申请7件,均已在规定期限内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高新区涉及行政复议1件、行政案件1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2022年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部门政务公开审核审查等制度执行不严格以及行政许可、处罚决定等未及时主动公开的问题。2023年,通过制定工作规范,加强制度约束以及每季度定期召开业务督导会议等方式,对应及时主动公开的信息,督促相关业务部门及时公开,相关问题得到明显改善。

(二)本年度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本年度因高新区社会事务剥离,行政执法等政务职能移交市直主管部门,无相关内容在网站上公开,但网站上未及时对栏目进行调整。下年度高新区将结合工作实际,持续完善网站栏目的设置及管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3年,高新区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3年,高新区政协委员提案1件,已及时办复,同步沟通率、网上公开率和代表委员满意度均达100%。无人大代表建议主办事项。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3年,高新区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督办落实,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3年,高新区对重大项目建设备案、核准、可研、建设管理、竣工验收等信息均进行了应公开尽公开。


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