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2-26161 文       号 : 咸高办函〔2022〕15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高新区综合办公室
名       称: 关于扩大咸宁高新区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豁免范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08月03日
各办(部、局、委)、市直派出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压缩建设工程审批时限,经过调查研究和专家论证,咸宁高新区决定扩大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豁免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低风险建设工程项目范围
在参考省内外先进经验,进一步探索低风险工程类型范围基础上,决定将施工图审查豁免范围分为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专项工程四大类。具体范围为:
(一)工业建筑
(1)跨度小于18米,吊车小于10吨、火灾危险等级为丁、戊类的单层工业建筑或跨度小于6米、楼盖无动荷载的3层以下多层工业建筑;
(2)单体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火灾危险性等级为丁、戊类的仓库;
(3)单体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火灾危险性等级为丁、戊类的工业辅助用房等。
(二)民用建筑
(1)单体面积小于3000平方米,建筑高度在24米及以下,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多层住宅和建筑物性质为办公等的一般公共建筑;
(2)单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小区配套用房;
(3)单体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的市政工程配套用房;
(4)不涉及建筑结构主体变动的老旧改小区改造工程。
(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1)小区、厂区项目内的配套工程(含给水、排水管线、道路、路灯设施);
(2)城市支线道路及附属设施工程及乡镇镇区市政道路工程;
(3)小型给水排水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四)专项工程
(1)小型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建筑装饰工程;
(2)建筑智能化工程;
(3)城市路灯、亮化工程。
二、规范低风险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流程
认真执行低风险工程施工图审查豁免规定,实行质量承诺书办理施工许可证。为规范低风险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流程,确实做到既方便群众办事,又有利于加强监管,进一步明确以下相关工作程序。
(一)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按要求在湖北省施工图数字化联合审查系统填报低风险工程相关项目信息,上传项目的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共同签署的《咸宁高新区施工图审查豁免质量承诺书》;
(二)由建设单位填写《咸宁高新区低风险工程核验申请书》,并报咸宁市住建局勘察设计科进行核验是否属于豁免范围,经核查湖北省施工图数字化联合图审系统填报的相关信息及上传的相关图纸、资料和文件,属于豁免范围的,由咸宁市住建局勘察设计科签署核准意见;
(三)建设单位凭《咸宁高新区施工图审查豁免质量承诺书》和经核准的《咸宁高新区低风险工程核验申请书》到咸宁市市民之家3楼高新区综合服务窗口办理施工许可证。
三、强化低风险工程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一)加强勘察设计质量检查。对免于施工图审查的低风险建设工程项目,邀请咸宁市住建局组织相关专家按不低于60%的比例对咸宁高新区项目的勘察设计质量进行检查,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查意见。检查意见出来后,如发现有违反承诺的,咸宁高新区负责责令整改,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进行严肃查处。
(二)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管理,不得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违规进行设计变更。落实勘察设计单位主体责任,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校核、审核、审定程序,严格落实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勘察设计单位不得顺从业主意愿降低设计标准和违法违规进行设计变更。
(三)加强勘察设计文件修改管理。低风险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在签署《咸宁高新区施工图审查豁免质量承诺书》并将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上传湖北省施工图数字化联合审查系统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进行勘察设计文件修改。如确需对勘察、设计文件内容进行修改的,严格按照《省住建厅加强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文件修改管理的通知》(鄂建文〔2016〕18号)要求执行,并将修改后且签章齐全的勘察设计文件上传至湖北省施工图数字化联合审查系统。未履行审批手续的勘察设计修改文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组织实施,不得作为消防备案和工程竣工验收依据,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予验收备案。
(四)强化低风险工程质量联动监管。依托市住建局所属的勘察设计、行政审批、工程质量监管、建筑节能、消防验收备案等部门,做好低风险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动配合,闭合管理,做到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时整改、依法查处,确保质量安全。勘察设计管理部门做好低风险工程识别核验工作,防止发生建设单位以低风险工程名义逃避施工图审查行为。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要严格按照《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办法》,加强对低风险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发现对施工图进行了修改的要及时告知勘察设计管理部门,要严把低风险工程验收关,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工程通过验收;建筑节能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建筑节能监管职责,达不到有关要求的不得进行建筑节能验收备案;消防验收备案管理部门要加强低风险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监管,加大抽查力度,确保消防安全。
附件:
咸宁高新区综合办公室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