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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咸宁高新区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主题套餐式集成服务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  源 : 咸宁高新区政务局 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23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部门解读】《咸宁高新区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主题套餐式集成服务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咸宁高新区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主题套餐式集成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建设速度,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咸宁高新区在工程建设项目“七证”同发改革的基础上,实施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主题套餐式集成服务。

二、实施意义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主题套餐式集成服务,是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工程建设审批效率的重要举措,是提升我区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效措施。

三、总提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高效办成一件事”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精神,以提升企业获得感为目标,紧紧围绕“一窗受理、一张表单、一份材料、一网通办”,通过强化事前服务、部门联办、并联审批、帮办代办、容缺受理等举措,深化政府服务职能转变。在企业自愿申请且材料齐全基础上,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开工一件事”主题套餐式集成服务,推动项目“拿地即开工”,最大限度实现项目审批集成办、极简办、高效办。

四、实施范围

适用于咸宁高新区范围内新增“标准地”出让的工业项目。

五、文件内容

高新区范围内的“标准地”出让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开工一件事”主题套餐式集成服务模式办理建设手续,项目只需填写一张《咸宁高新区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主题套餐式集成服务申请表》,政务服务局收到申请表后向办公室、建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不动产、环保、应急管理等部门去函提前告知企业需办理事项,提醒部门主动上门指导企业准备申报材料。充分利用土地使用权成交公示时间,企业竞买“标准地”成功后,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由政务服务局安排帮代办人员收集企业勾选同步办理事项所需的申报材料并推送给相关部门进行预审,在开工前,一个工作日核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登记证》(纯土地)、规划设计方案批复, 建设管理局在施工队进场前做好道理开口工作,办公室同步为企业申请门牌号,环保和应急管理部门在项目开工前上门指导企业做好环保“三同时”和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政务服务局同步将《咸宁高新区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主题套餐式集成服务申请表》推送给水电气网服务单位,服务单位获取项目报装需求后,主动上门对接,对具备报装接入条件的企业实行“预约式”报装,按企业与供应单位约定的时间实施接入,实现“零跑动”报装申请。企业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常规办理流程,或向政务服务局申请同步办理部分环节,其他环节仍按常规办理。通过实施“开工一件事”主体套餐式集成服务推动项目“拿地即开工”,最大限度实现项目审批集成办、极简办、高效办。


相关文档:关于印发《咸宁高新区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主题套餐式集成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