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 : 咸宁高新区办公室 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21日 解读方式: 问答解读
名 称: 【问答解读】《咸宁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 认定评审办法》政策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1.政策修订的目的是什么?
答:2023年5月4日,咸宁高新区办公室印发了《咸宁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认定评审办法(试行)》,试行时间为两年。在试行的过程中,发现申报门槛相对较高,不利于人才项目的引进落户。为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扩大人才覆盖面,需对政策进行修订完善。
2.重点修订的内容有哪些?
答:一是将创业条件中要求申报对象“本人作为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或在企业占股30%以上”修订为“申报人在创办企业占有一定股份”。二是将创业条件中要求创办的企业“全职职工不少于5人,场地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实缴货币出资不少于300万元”修订为“全职职工不少于3人,场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实缴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三是将项目资助中的项目落地实施后资金拨付比例由“50%”提高到“60%”。四是新增“对前期已获得或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且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发展方向的,实行人才互认,确定扶持标准提交党工委审议,不再进行认定评审。五是将资金管理中的“高层次人才应自认定之日起三年内申请本细则政策”修订为“高层次人才应自认定之日起五年内申请本细则政策”。
3.修订后的政策有效期到什么时候?
答:与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2022年9月5日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强区战略的实施意见》实施时间保持一致,有效期至202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