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服务 > 服务事项 > 咸宁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防汛救灾中担当作为

咸宁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防汛救灾中担当作为

来源:咸宁日报 时间:2020-07-16

当前,我市正处于主汛期,受多轮强降雨影响,防汛形势异常严峻。13日,市委组织部发出通知,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防汛救灾工作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通知指出,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将防汛救灾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科学高效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各项工作,确保全市安全度汛。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立足于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实际,迅速组建临时党支部、党员抗洪先锋队、党员抢险突击队、党员志愿服务队,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服务岗、党员服务站,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防汛抗灾工作,切实成为凝聚力量、鼓舞斗志、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团结和带领群众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坚强战斗堡垒,让一面面鲜红党旗在防汛抗灾一线高高飘扬。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勇于迎难而上、挺身而出,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冲得上去,在防汛抗灾中亮身份、践初心、当先锋、比作为,冲锋在防汛抢险第一线,战斗到抗灾救灾最前沿,切实做到哪里有险情、哪里群众有需要,哪里就有党员在发挥作用。

通知强调,坚持把防汛救灾的战场作为检验“六大”工作成效、推动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考场,注重在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第一线发现考察识别使用干部,锤炼干部作风,锻炼干部队伍,进一步激励党员干部主动担当、冲锋在前、全力以赴防汛救灾。要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防汛救灾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一律坚决依纪依法从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