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3-20734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高新区财政局
名 称: 咸宁高新区财政局关于2023年财政预算编制情况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5-10
一、2023年预算编制重点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三保”支出保障要求,高新区2023年预算进一步强化勤俭节约意识,优化支出次序,调整支出结构,在优先足额保障“三保”支出的同时,大力扶持企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为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政保障。
(一)统筹资金,积极推动落实。2023年预算编制过程中,着重向各办部局讲解当前管委会总体财力情况,以及面临财政收支平衡的压力,要求各办部局必须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的思想,把节约的资金统筹用于招商引资和支持企业发展政策兑现,集中财力办大事。编制过程中,财政局解释并强调了2023年预算编制相关重点,帮助各办部局更好开展预算编制工作。同时,解答了各办部局预算编制、执行过程中碰到的具体问题、困难,有效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精准性。
(二)量入为出,优化支出次序。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一是兑现企业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发展等惠企项目优先纳入预算;二是上级有政策规定的、管委会党工委有会议纪要的专项,在优先保障“三保”及企业发展的前提下,视财力情况进行安排。三是各预算单位申报项目需结合财力状况,确保财政收支平衡的前提下,根据项目性质及轻重缓急予以直接安排或安排部分专项。在安排各预算单位预算时,严格遵守绩效原则,以上年度的资金使用情况为依据,对于资金存在结余,使用进度不达标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调减或不予安排,同时向管委会作说明。
(三)涵养税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三保”前提下,加大对重点领域支持力度,将压减一般性支出而节省的财力,优先用于扶持企业,发挥资源配置的作用,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为高新区打好经济的主战场提供强大支撑。2023年本级财力拟安排科技专项19,200万元,支持园区企业发展支出专项15,786万元,扶持国有投融资平台专项8,000万元,共计42,986万元,占可用财力的61.5%。
(四)确保进度,依规预算调整。坚持“以收定支,无预算不支出”原则。各办(部、局)严格执行预算,按进度和工作需要申报、使用项目经费。上半年原则上不新增项目预算,如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需新增项目预算的,从7月份开始,各办(部、局)依据批复,向管委会提出申请,统一交财政局汇总,提出下半年预算调整方案,并提交常务会、党工委会报批。同时,按程序向市人大、市财政局报告。
二、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3年咸宁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59,450万元,同比增加22,324万元,增长16.28%。
(二)各预算单位支出情况如下(草案):
按照确保刚性支出,打足基本需求,保障重点工作的目标,2023年建议安排69,945万元:
1.高新区人员类支出2,156万元。其中:
——管委会机关基本支出1,553万元;
——咸嘉临港基本支出203万元;
——高新区消防大队基本支出400万元。
2.高新区运转类支出896万元。其中:
——高新区管委会机关882万元;
——咸嘉临港14万元;
3.高新区特定目标类经费66,893万元。具体如下:
(1)各部门特定目标类预算1,649万元;
(2)管委会特定目标类预算65,244万元,其中:
——刚性需求6,791万元,其中:园区维护专项200万元、安全维稳工作经费100万元、财税工作协调经费50万元、办公场所租赁维修改造费150万元、机关整体信息化建设32万元、主题教育专项经费50万元、文明创建及日常宣传事务160万元、招商引资专项500万元、加快推进人才强区战略专项工作经费200万元、咸宁海关工作经费70万元、大学生引进计划政策兑现专项200万元、“十四五”规划评估、循环改造及特色园区申报专项10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经费1,436万元等;
——扶持企业(含国有投融资平台)资金42,986万元,其中科技专项19,200万元、支持园区企业发展专项15,786万元、扶持国有投融资平台专项8,000万元;包含企业优惠政策兑现、纳税贡献奖励、在建项目目标考核奖励、企业转型升级配套奖励经费、科经创新奖励经费、出口奖励经费等一系列直接给予企业的奖励项目;
——预留体制机制改革9,583万元,含市直派出机构服务园区企业统筹安排1,500万元、横沟桥镇解除托管体制结算及过渡期经费3193万元、协同办公改革经费50万元、高新区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经费20万元、企业积分制改革经费200万元、预算一体化建设专项60万元,营商环境项目审批减负及优化营商环境指标体系提升140万元、城管移交过渡期经费4,420万元;
——城市维护支出1,529万元,含环卫、城管、绿化、垃圾分类、污水处理、路灯电费及维修、公厕、固废清理、拖车外包、牛皮癣清理、园区公交服务等一系列城市维护费用。
——高新区消防站建设专项830万元;
——污水处理厂等PPP项目服务2,025万元;
——预备费1000万元;
——其他专项支出500万元;
(三)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预算拟安排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14万元,含人员经费2,156万元、运转类经费896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20,262万元,含科技专项经费、启迪之星孵化器、举办创新创业大赛等科经局申报专项;
——公共安全支出274万元,含公安、司法、安监分局支出;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管理支出24,316万元,含支持园区企业发展专项、武汉咸宁科创园、扶持国有投融资平台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0万元,含大学生引进计划政策兑现专项、企业招工引才专项等;(因横沟解除托管,相较去年总额减少287万,同比下降49.74%)
——医疗卫生和计生支出80万元,为重大疫情防治及除四害经费;(因横沟解除托管及疫情降为乙类乙管,相较去年总额减少285万元,同比下降78.1%)
——节能环保支出2,175万元,含污水处理厂专项、雾炮车专项等;(因去年含一次性项目横沟人工湿地支出4108万元,相较去年减少4044万元,同比下降65%)
——城乡社区支出7,772万元,含城管移交过渡期经费、城市维护支出、园区维护专项、园区规划编制专项、美好环境、生态园区、共同缔造项目等;(因去年部分城市维护支出于2023年列支,新增数字化城管、美好园区缔造等一系列优化园区建设项目,同时需硬性安排城管移交经费4420万元,该项相较去年增加3934万元,同比上升102%)
——农林水支出3,563万元,含横沟体制结算及移交过渡期经费及乡村振兴经费、河湖库长经费;(因需硬性安排横沟结算及过渡经费3,193万元,相较上年增加3,018万元,同比上升553%)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9万元,为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90万元,为防汛抗旱、消防减灾经费及高新区消防站建设专项;(因新增消防站建设专项,该项相较上年增加649万元,同比增长190%)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0万元,为三天天然气应急调峰储气租赁服务费;
——预备费1000万元;
——其他专项支出50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收入:2023年高新区当年预计完成108,254万元基金收入,均来自执法局申报的咸嘉新城长江发展大道旁11个地块收入。
2.支出:2023年基金预算支出108,254万元。其中:2023年度征地拆迁补偿专项资金24,000万元、2023年度重大项目落地建设专项资金及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专项资金39,712万元、各征地村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代扣资金12,000万元、债务还本付息支出3,542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预算(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参照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鄂财绩发〔2017〕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采购标准,2023年高新区继续编制本级政府采购预算,全面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经各预算单位申报,财政局有关业务科室审核,2023年管委会机关共申报政府采购事项34项,申报金额共计3,506.9 万元,申报范围严格按法定政府采购范围进行申报。
附件:
高新区2023预算编制.xlsx
咸宁高新区财政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