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0737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市环委会办公室
名 称: 咸宁市通报2023年度工业园区及第四季度企业环境管理工作评级结果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3-12
市环委会办公室通报了咸宁市2023年度工业园区及第四季度企业环境管理工作评级结果。
按照市环委会《关于印发<咸宁市工业园区及企业环境管理工作评级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咸环委〔2022〕1号)要求,2024年1月,市环委会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全市7个工业园区2023年度环境管理工作情况及园区企业第四季度环境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评级检查。
一、2023年度园区环境管理工作评级结果
A级园区: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城经济开发区。
B级园区:赤壁经济开发区、咸安经济开发区、通山经济开发区、嘉鱼经济开发区。
C级园区:崇阳经济开发区。
二、2023年第四季度企业环境管理工作评级结果
2023年第四季度企业环境管理工作评级检查,在7个工业园区共抽取42家企业进行评级,主要是对2023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被评为B级、C级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和评级。
评级结果为A级9家、B级30家、C级3家,其中: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A级1家、B级5家;咸安经济开发区A级2家、B级4家;嘉鱼经济开发区A级2家、B级4家;赤壁经济开发区A级2家、B级4家;通城经济开发区A级1家、B级4家、C级1家;崇阳经济开发区B级4家、C级2家;通山经济开发区A级1家、B级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