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6-12001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宁高新区分局
名 称: 关于高新区2026年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 排污权核定结果(第一批)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6年05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6-05-06
为落实《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96号)和《湖北省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鄂环发〔2024〕3号)文件精神,根据《湖北省“十五五”污染物排污权核定工作方案》(鄂环办〔2025〕4号)及《关于推进咸宁市排污权核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辖区内已取得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的单位开展排污权核定。根据核定流程,现将第一批企业排污权核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馈问题,并对反馈的问题进行复核。公示期满后,我局将核定结果及相关台账资料上报市生态环境局,按有关要求录入到湖北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储备管理系统。
联 系 人:刘仁燕
联系电话:0715-8898870
通讯地址:咸宁市高新区管委会人才公寓楼
附表:高新区2026年排污权核定结果(第一批)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宁高新区分局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