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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咸宁高新区硕博人才“倍增工程” 实施细则(试行)》解读

来  源 : 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解读单位: 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06日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名  称: 【部门解读】《咸宁高新区硕博人才“倍增工程” 实施细则(试行)》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咸宁高新区硕博人才“倍增工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1.《咸宁高新区硕博人才“倍增工程”实施细则》出台的背景、目的是什么?

答:2022年9月5日,咸宁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强区战略的实施意见》(咸高发〔2022〕19号),全面推进人才强区发展战略,深入实施“5111”人才引进工程,即通过5年时间,围绕食品饮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五大主导产业,引进博士研究生100名,硕士研究生1000名,培育扶持创业项目100个。为支持园区培养、引进高端人才,大力实施硕博人才“倍增工程”,在市级“招硕引博计划”的基础上,再提高再突破,给予高层次人才个人和引进企业相应补贴,提升园区引才竞争力,不断壮大人才队伍。

2.出台此政策的目标任务及帮扶举措是什么?

答:为引进一批硕博人才来高新区创新就业,支持企业进行技术革新、转型升级。根据硕博人才学历、就读学校不同,补贴标准也不同;对引进企业的补贴以引进人才数量为标准。

一是对企业新引进的全职博士研究生,“双一流”院校的,每年给予4万元安家补贴,其它院校的每年给予3万元安家补贴,在高新区工作期间每满1年补贴1次,连续补贴不超过3年;

二是对企业新引进全职硕士研究生的,“双一流”院校的,每年给予2万元安家补贴,其它院校的,每年给予1.5万元安家补贴,在高新区工作期间每满1年补贴1次,累计不超过3年。

三是企业每接收一名博士(含在读博士研究生),且当年在企业实际工作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给予接收企业0.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企业每接收一名硕士(含在读硕士研究生),且当年在企业实际工作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给予接收企业0.2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3.可享受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有哪些?通过“引才专列”、“招硕引博计划”等人才招引计划引进的硕博人才能享受此政策吗?

答:2022年9月5日后首次来高新区就业的硕博人才均可享受。通过“招硕引博”等人才招引计划并被录用的,可按照上述个人补贴政策申请补贴,补贴标准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

4.申报优惠政策有哪些注意事项,如果工作变动,补贴年限如何计算?

答:补贴对象离开咸宁高新区的,终止相关政策支持;在咸宁高新区范围内发生工作单位变动的,享受补贴时间连续计算,新、老单位累计不超过3年。

相关文档:关于印发咸宁高新区硕博人才“倍增工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