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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解读】《关于鼓励企业购买保险的若干措施》

来  源 : 咸宁高新区科创局 解读单位: 咸宁高新区科创局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07日 解读方式: 问答解读

名  称: 【问答解读】《关于鼓励企业购买保险的若干措施》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关于鼓励企业购买保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一、《关于鼓励企业购买保险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有效提升我区工业企业抵御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及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的能力,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稳定和持续创新动能,优化区域营商环境,促进高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措施。


二、《若干措施》支持对象和实施期限是什么?

支持对象:所支持对象为在咸宁高新区范围内依法经营、开展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的工业企业。企业须在高新区内拥有或租赁使用生产、研发、办公等经营性场所并正常运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为依法设立且实际经营的分支机构。

实施期限:2026年4月1日—2028年3月31日。


三、《若干措施》支持条件及标准是哪些?

支持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财产保险:主要指企业为厂房、机器设备、存货等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购买的,保障因火灾、爆炸、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洪水、雷击等)、意外事故等造成损失的保险产品(含附加营业中断险)。

(2)知识产权保险:主要指企业为保障其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权益而购买的保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保险(承保因非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引发的法律赔偿责任及诉讼费用)。知识产权执行保险(承保企业主动维权,应对他人侵犯自身知识产权所发生的调查、诉讼等法律费用)。知识产权被侵权损失保险(承保因自身知识产权被侵权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支持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购买上述规定范围内保险的保费支出,按不超过年度实际支付保费总额的4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享受的保费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万元。补贴申请通过公开申报、统一评审的方式实施,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平等参与。


四、《若干措施》资金拨付需要经过哪些流程?

本政策所需补贴资金由高新区财金局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暂定50万元/年。科创局将相关材料依次报送高新区专题会议、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审议通过后,由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资金拨付,确保奖补资金及时、准确发放至企业账户。


相关文档:关于印发《关于鼓励企业购买保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